关于明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2009-06-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9〕68号)精神,自二OO九年六月一日起,依法应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为明晰办事流程、保障实施效果,现发布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图,并就该工作流程涉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核准备案
1、建设项目办理招标核准时,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须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招标办)提交招标核准登记表、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开户银行资金证明、自行招标许可证或招标委托代理合同等有关资料。
2、招标人在项目首次办理招标核准时,须向市招标办提供项目发包方案,并按已备案的发包方案进行招标。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
1、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送市招标办备案。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条件原则上仅限于企业资质(含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造师资格要求。
3、招标人有权拒绝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应将该具体投标人违法违规的书面资料送市招标办备案后,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载明。
4、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自招标文件备案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招标公告发布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市招标办备案后,招标人应即时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将相关文件递交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为市交易中心)窗口。
2、招标人应对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四、发放招标文件(含施工图)
1、潜在投标人凭符合投标资质条件的交易证,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在市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条件成熟时,也可直接从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下载)。
2、市交易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发放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如招标工程涉及保密要求的,由招标人提供纸质施工图,收取图纸押金。
3、招标文件的发放采用不记名方式,时间至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止。有关知情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或图纸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开标后,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向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六、补充招标文件(招标答疑)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和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的具体时间。
2、投标人经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产生的疑问,可以登陆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中提出疑问。
3、招标人须对提疑截止时间内所有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招标答疑应于发布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由招标人送市招标办备案。经备案同意后,即在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
4、招标人不回答投标人疑问的,投标人可向市招标办投诉。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办理投标担保(或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含标准格式的电子版商务标)。
八、开标
1、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2、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核对(核验企业和注册建造师IC卡),并将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3、投标人须持有效交易证参加开标会议。
九、评标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到市交易中心窗口抽取评标专家。
2、开标后的标书保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市交易中心负责提供场所及相应的设备。
3、招标人在评标前须做好投标人电子报价书数据导入等前期准备工作。
4、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及时将标书带出评标现场,并即时将评标报告(复印件)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正本留存市招标办。
十、招投标情况书面备案
招标人编写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招标办备案,并在相关网站上对拟中标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一、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二、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招标失败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或报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转变发包方式。
2、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多于3个(含),因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
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十四、建造师管理
1、中标候选人建造师如有在建项目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视情节限制该单位及该建造师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
2、开标后对投标人建造师进行网上锁定,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建造师进行网上锁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中标人建造师进行网上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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